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推进落实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,全力解决影响市场监管领域电动自行车安全的共性问题、突出问题。近日,区市场监督管理局、区发改局、区住建局联合召开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工作会,彭山区物业协会、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等15家企业参会。
会议传达学习了国家发改委办公厅、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《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行为的通知》(发改办价格〔2024〕537号)文件要求;解读了“眉山市彭山区电动自行车充电费用公示表”中居民合表电价定价标准、服务费等政策。
会议要求,一是各充电设施运营管理单位、物业公司、物业协会等要高度重视、理清政策,在2025年1月1日前完成居民小区电动自行车充电收费公示等;二是要严格执行居民合表电价,按不同功率换算为每小时费用,并四舍五入到分,不能按最高功率执行;三是要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》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》等相关法律法规,主动落实市场主体责任,诚信合法经营,公平合理定价,不得出现价格欺诈、未明码标价等违法行为。
